據我觀察,中間地帶的大量小人就性質而言,也可分為惡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這幾類,試分述之。
 
 
  惡奴型小人。
 

  本來,為人奴仆也是一種社會構成,並沒有可羞恥或可炫耀之處,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仆便依仗主子的聲名欺侮別人,主子失勢后卻對主子本人惡眼相報,甚至平日在對主子低眉順眼之時也不斷窺測著掀翻和吞沒主子的各種可能,這便是惡奴了,而惡奴則是很典型的一種小人。謝國楨的《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一書中有一篇〈明季奴變考〉,詳細敘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帶仕宦縉紳之家的家奴鬧事的情景,其中還涉及到我們熟悉的張溥、錢謙益、顧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這些家奴或是仗勢欺人,或是到官府誣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卷財物,使政治大局本來已經夠混亂的時代更其混亂。為此,孟森曾寫過一篇《讀明季奴變考》的文章,說明這種奴變其實說不上階級鬥爭,因為當時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仆而不甘心的人,卻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仆而一定要做奴仆的人,這便是流行一時的找豪門投靠之風,本來生活已經挺好,但想依仗豪門逃避賦稅、橫行鄉裡,便成群結隊地來簽訂契約賣身為奴。“賣身投靠”這個詞,就是這樣來的。孟森說,前一撥奴仆剛剛狠狠地鬧過事,后一撥人又樂呵呵地前來投靠為奴,這算什麼階級鬥爭呢?

 

  人們尋常接觸的是大量並未簽訂過賣身契約的惡奴型小人。他們的特點,是永久地在尋找投靠和巴結的對象。投靠之初什麼好話都說得退場門,一旦投靠成功便充分、徹底地利用投靠對象的社會勢力和公眾效能以求一逞,與此同時又搜尋投靠對象的弱項和隱憂,作為箝製、要脅、反叛、出賣的資本,只不過反叛和出賣之后仍然是個奴才。這樣的人,再凶狠毒辣、再長袖善舞,也無法抽離他們背后的靠山,在人格上,他們完全不能在世間自立,他們不管做成多大的事也只能算是小人。

 

  乞丐型小人。

 

  因一時的災荒行乞求生是值得同情的,但為行乞成為一種習慣性頭班,進而滋生出一種群體性的心理文化模式,則必然成為社會公害,沒有絲毫積極意義可言了。乞丐心理的原點,在于以自濁、自弱為手段,點滴而又快速地完成著對他人財物的佔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沒有明確的所有權概念,他們認為世間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的,只要舍得犧牲自己的人格形象來獲得人們的憐憫,不是自己的東西有可能轉換成自己的東西。他們的腳永遠踩踏在轉換所有權的滑輪上,獲得前,語調誠懇得讓人流淚,獲得后,立即翻臉不認人。這種做法當然會受到人們的責難,面對責難他們的辦法是靠耍無賴以自救。他們會指天發誓,硬說剛剛乞討來的東西天生就是他們的,反誣施捨者把它弄壞了,施捨者想既然如此那就不施捨了吧,他們又會大聲叫喊發生了搶劫事件。叫喊召來了圍觀,無聊的圍觀者喜歡聽違背常理的戲劇性事件,于是,一個無須搶劫的搶劫者搶劫了一個無可被劫的被劫者,這是多么不可思議而又聳人聽聞的故事啊。乞丐型小人作為這個故事的主角與懊喪的施捨者一起被長久圍觀著,深感滿足。與街市間的惡少不同的是,乞丐型小人始終不會丟棄可憐相,或炫示殘肢,或展現破衣,或強調衰老,一切似乎都到了生活的盡頭,騙賺著善良人們在人道上的最後防線。

 

  乞丐一旦成群結幫,誰也不好對付。《清稗類鈔‧乞丐類》載︰“江蘇之淮、徐、海等處,歲有以逃荒為業者,數百成群,行乞于各州縣,且至鄰近各省,光緒初為最多。”最古怪的是,這幫浩浩蕩蕩的蘇北乞丐還攜帶著蓋有官印的護照,到了一個地方行乞簡直成了一種堂堂公務。行乞完,他們又必然會到官府賴求,再蓋一個官印,成為向下一站行乞的“簽證”,官府雖然也皺眉,但經不住死纏,既是可憐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蓋了章。由這個例證聯想開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決心用乞丐手法來獲得什麼,遲早總會達到目的。貌似可憐卻慾眼炯炯,低三下四卻貪得無厭,一旦獲得便立即耍賴,這便是乞丐型小人的基本生態。

 

  流氓型小人。

 

  凡小人無不帶有流氓氣,當惡奴型小人終于被最後一位主子所驅逐,當乞丐型小人終于有一天不願再扮可憐相,當這些小人完全失去社會定位,失去哪怕是假裝的價值原則的時候,他們便成為對社會秩序最放肆、又最無邏輯的騷擾者,這便是流氓型小人。

 

  流氓型小人的活力來自于無恥。西方有人說,人類是唯一有羞恥感的動物,這句話對流氓型小人不適合。《明史》中記述過一個叫曹欽程的人,明明自己已經做了吳江知縣,還要托人認宦官魏忠賢做父親,獻媚的丑態最後連魏忠賢本人也看不下去了,把他說成敗類,撤了他的官職,他竟當場表示︰“君臣之義已決,父子之恩難忘。”不久魏忠賢陰謀敗露,曹欽程被算作同黨關入死牢,他也沒什麼,天天在獄中搶掠其它罪犯的伙食,吃得飽飽的。這個曹欽程,起先無疑是一個惡奴型的小人,但失去主子、到了死牢,便自然地轉化為流氓型小人。我做過知縣怎么著?照樣敢把殺人犯嘴邊的飯食搶過來塞進嘴裡﹗你來打嗎?我已經咽下肚去了,反正遲早要殺頭,還怕打?──人到了這一步,也真可以說是進入一定的境界了。

 

  尚未進牢獄的流氓型小人比其它類型的小人顯得活躍,他們像玩雜耍一樣在手上交替玩弄著誣陷、造謠、離間、偷聽、恫嚇、欺榨、出爾反爾、背信棄義、引蛇出洞、聲東擊西等等技法,別人被這一切搞得淚血斑斑,他們卻談笑自若,全然不往心裡放。他們的一大優勢在于,不僅精通流氓技法,而且也熟悉人世間的正常規矩,因此善于把兩者故意攪渾,誘使不知底裡的善良人誤認為有講理的餘地,來與他們據理力爭。以為他們不明真象,其實他們早就明白;以為他們一時誤會,其實他們從來沒有誤會過。你給他們講道理,而他們想鄙棄的就是一切道理。當你知道了這個祕密,剛想回過頭去,他們又熱呼呼的遞過來一句最正常的大道理,使人覺得最終要鄙棄大道理的竟然是你。曲彥斌的《中國乞丐史》曾引述雷君曜《繪圖騙術奇談》裡收集的許多事例,結論是︰“對這類人不理無事,一沾邊就無論如何難免要上套圈的。”此話大概能感應許多讀者。反觀我們身邊,有的人,相處多少年都平安無事,而有的人,親親熱熱自稱門生貼上來,沒過多久便滋生出沒完沒了的惱心事,那很可能就是流氓型小人了。

 

  流氓型小人乍一聽似乎多數是年輕人,其實未必。他們的所做作為是時間積累的惡果,因此大抵倒是上了一點年歲的。謝國楨曾經記述到明末江蘇太倉沙溪一個叫顧慎卿的人,做過家奴,販過私鹽,也在衙門裡混過事,人生歷練極為豐富,到老在鄉間組織一批無賴子不斷騷擾百姓,史書對他的評價是三個字︰“老而黠”,簡潔地概括了一個真正到位的流氓型小人的典型。街市間那些有流氓氣息的年輕人,大體不在我們論述的範疇。

 

  文痞型小人。

 

  當上述各種小人獲得了一種文化載體或文化面具,那就成了文痞型小人。我想,要在中國歷史上舉出一大串文才很好的小人是不困難的。宋真宗釣了半天魚釣不上來正在皺眉,一個叫丁謂的文人立即吟出一句詩來︰“魚畏龍顏上釣遲”。詩句很聰明,宋真宗立即高興了。在宮廷裡做文化侍從,至少要有這樣的本事。至於這樣的文化侍從是不是文痞,還要看他做多少壞事。

 

  文痞其實也就是文化流氓。與一般流氓不同的是他們還要注意修飾文化形象,時不時願意寫幾筆書法,打幾本傳奇,冒充一下學術輩分,拂拭一塊文化招牌,偽稱自己是哪位名人的師長,宣揚自己曾和某位大師有過結交。更重要的是,他們知道一點文化品格的基本經緯,因而總要花費不少力氣把自己打扮的慷慨激昂,好像他們是民族氣節和文化品格的最後代表,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今日義士。他們有時還會包攪詞訟,把事情搞顛倒了還能蒙得一個主持正義的美名。

   

作為文人,他們特別知道輿論的重要,因而把很大的注意力花費在謠言的傳播方式和傳播手段上。在古代,造出野心家王莽是天底下最廉潔奉公的人,並把他推上皇帝寶座的是這幫人;在現代,給弱女子阮玲玉潑上很多髒水而使她無以言辯,只得寫下“人言可畏”的遺言自盡的也是這幫人。這幫人無德、無行、無恥,但偏偏隔三差五地要打扮成道德捍衛者的形象,把自己身上最怕別人說的特點倒栽在別人身上。他們手上有一支筆,但幾乎沒有為中華民族的文化建設像模像樣地做過什麼,除了阿諛就是誹謗。記得一位閱世極深的當代藝術大師臨終前曾經頗有感觸地說︰“一個文化人,如果一輩子沒有做成任何一件實實在在的文化事業而居然還在文化界騙得一點小名,那他到老也只能靠投機過日子,繼續忙忙顛顛地做文痞。”文痞型小人腳跨流氓意識和文化手段之間,在中國這樣一個文化落后的國家裡特別具有偽裝,也特別具有破壞性,因為他們把其它類型小人的局部性惡濁,經過裝潢變成了一種廣范的社會污染。試想,一群街邊流氓看到服飾齊整一點的行人就丟石子、潑髒水、瞎起哄,這種很容易看出來的惡行。如果由幾個舞文弄墨的人在哪本雜誌上換成文縐縐的腔調來幹,有多少人能看出來呢?說不定都被看成是文藝批評和藝術討論了。

 

  上文曾經說過,封建專制制度的特殊需要為小人的產生和活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這種現象久而久之也就給全社會帶來一種心理後果︰對小人只能防、只能躲、不能糾纏。于是小人如入無人之境,滋生他們的那塊土壤總是那樣肥沃豐美。

 

  值得研究的是,有不少小人並沒有什麼權力背景、組合能力和敢死精神,為什麼正常的社會群體對他們也失去了防禦能力呢?如果我們不把責任全部推給封建王朝,在我們身邊是否也能找到一點原因呢?

 

  好像能找到一些。

 

  第一,理念上的缺陷。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社會上特別痛恨的都不是各種類型的小人。我們痛恨不知天高地濃、口出狂言的青年,我們痛恨敢于無視親友鄰里的規勸死死追求對象的情種,我們痛恨罔顧一切的激進派或巍然不動的保守派,我們痛恨跋扈、妖冶、窮酸、迂腐、固執,我們痛恨這痛恨那,卻不會痛恨那些沒有立場的遊魂、轉瞬即逝的笑臉、無法驗証的美言、無可驗收的許諾。很長時間我們都太政治化,以某種政治觀點決定自己的情感投向,而小人在政治觀點上幾乎是無可無不可的,因此容易同時討好兩面,至少被兩面都看成中間狀態的友鄰。我們厭惡愚昧,小人智商不低;我們厭惡野蠻,小人在多數情況下不幹血淋淋的蠢事。結果,我們極其嚴密的社會理念監察網路疏而不漏地垂顧著各色人等,卻獨獨把小人給放過了。

 

  第二,情感上的牽扯。小人是善於做情感遊戲的,這對很多勞於事功而深感寂寞的好人來說正中下懷。在這個問題上小人與正常人的區別是,正常人的情感交往是以袒示自我的內心開始的,小人的情感遊戲是以揣摩對方的需要開始的。

 

小人往往揣摩得很準,人們一下就進入了他們的陷阱,誤認他們為知己。小人就是那種沒有一個真正的朋友卻曾有很多人把他誤認為知己的人。到後來,人們也會漸漸識破他們的真相,但既有舊情牽連,不好驟然反臉。

 

  我覺得中國歷史上特別能在情感的迷魂陣中識別小人的是兩大名相︰管仲和王安石。他們的千古賢名,有一半就在於他們對小人的防範上。管仲輔佐齊恆公時,齊恆公很感動地對他說︰“我身邊有三個對我最忠心的人,一個人為了伺候我願做太監,把自己閹割了;一個人來做我的臣子後整整十五年沒有回家看過父母;另一個人更厲害,為了給我滋補身體居然把自己兒子殺了做成羹給我吃﹗”

 

管仲聽罷便說︰“這些人不可親近。他們的作為全部違反人的正常感情,怎么還談得上對你的忠誠?”齊恆公聽了管仲的話,把這三個小人趕出了朝廷。管仲死后,這三個小人果然鬧得天翻地複。王安石一生更是遇到過很多小人,難於盡舉,給我印象最深的是諫議大夫程師孟,他有一天竟然對王安石說,他目前最恨的是自己身體越來越好,而自己的內心卻想早死。王安石很奇怪,問他為什麼,他說︰“我先死,您就會給我寫墓志銘,好流傳後世了。”王安石一聽就掂出了這個人的人格重量,不再理會。有一個叫李師中的小人水準更高一點,在王安石推行新法而引起朝廷上下非議紛紛的時候,他寫了長長的十篇《巷議》,說街頭巷尾都在說新法好,宰相好。本來這對王安石是雪中送炭般的支持,但王安石一眼就看出了《巷議》的偽詐成分,開始提防他。只有像管仲、王安石這樣,小人們布下的情感迷魂陣才能破除,但對很多人物來說,幾句好話一聽心腸就軟,小人要俘虜他們易如反掌。

 

  第三,心態上的恐懼。小人和善良人們往往有一段或短或長的情誼上的“蜜月期”,當人們開始有所識破的時候,小人的耍潑期也就來到了。平心而論,對於小人的耍潑,多數人是害怕的。小人不管實際上膽子多小,耍起潑來有一種玩命的外相。好人雖然不見得都怕死,但要死也死在戰爭、搶險或與匪徒的格鬥中,與小人玩命,他先潑你一身髒水,把事非顛倒得讓你成為他的同類,就像拉進一個泥潭翻滾得誰的面目也看不清,這樣的死法多窩囊﹗因此,小人們用他們的骯髒,擺開了一個比世界上任何真正的戰場都令人恐怖的混亂方陣,使再勇猛的鬥士都只能退避三舍。在很多情況下小人不是與你格鬥而是與你死纏,他們知道你沒有這般時間、這般口舌、這般耐心、這般情緒,他們知道你即使發火也有熄火的時候,只要繼續纏下去總會有你的意志到達極限的一刻,他們也許看到過古西臘的著名雕塑《勞孔》,那對強勁的父子被滑膩膩的長蛇終于纏到連呼號都發不出聲音的地步。想想那尊雕塑吧,你能不怕?

 

  有沒有法律管小人?很難。小人基本上不犯法。這便是小人更讓人感到可怕的地方。《水滸傳》中的無賴小人牛二纏上了英雄楊志,楊志一躲再躲也躲不開,只能把他殺了,但犯法的是楊志,不是牛二。小人用卑微的生命粘貼住一具高貴的生命,高貴的生命之所以高貴就在於受不得污辱,然而高貴的生命不想受污辱就得付出生命的代價,一旦付出代價后人們才發現生命的天平嚴重失衡。這種失衡又倒過來在社會上普及著新的恐懼︰與小人較勁犯不著。中國社會上流行的那句俗語“我惹不起,總躲得起吧”,實在充滿了無數次失敗後的無奈情緒。誰都明白,這句話所說的不是躲盜賊,不是躲災害,而是躲小人。好人都躲著小人,久而久之,小人被一些無知者所羨慕,他們的隊伍擴大了。

 

  第四,策略上的失誤。中國歷史上很多不錯的人物在對待小人的問題上每每產生策略上的失誤。在道與術的關係上,他們雖然崇揚道卻因政治思想構架的大一統而無法真正行道,最終都陷入術的圈域,名為韜略,實為政治實用主義。這種政治實用主義的一大特徵,就是用小人的手段來對付政敵,用小人的手段來對付小人。這樣做初看頗有實效,其實後果嚴重。政敵未必是小人,利用小人對付政敵,在某種意義上是利用小人來撲滅政治觀點不同的君子,在整體衣冠文物構建上是一大損失。利用小人來對付小人,使被利用的那撥小人處於合法和被弘揚的地位,一旦成功,小人的思惟模式和行為邏輯將邀功論賞、發揚光大。中國歷史上許多英明君主、賢達臣將往往在此處失誤,他們獲得了具體的勝利,但勝利果實上充滿了小人灌注的毒汁。他們只問果實屬于誰而不計果實的性質,因此,無數次即便是好人的成功也未必能構成一種正當的衣冠文物累積。

 

  小人是不可多加利用的。雷君曜的《繪圖騙術奇談》中記述了不止一人先被小人利用,後來發覺後認為有利可圖,將錯就錯地倒過來利用小人的事例,結果總是小人逃之夭夭,企圖利用小人的人成了最狼狽的民間笑柄。我覺得這些故事帶有寓言性質,任何歷史力量若要利用小人成事,最終自己必將以一種小人化的醜陋形態被歷史和人類所奚落。

 

  第五,靈魂上的對應。有不少人,就整體而言不能算是小人,但在特定的情勢和境遇下,靈魂深處也悄然滲透出一點小人情緒,這就與小人們的作為對應起來了,成為小人鬧事的幫手和起哄者。謠言和謊言為什麼有那么大的市場?按照正常的理性判斷,大多數謠言是很容易識破的,但居然會被智力並不太低的人大規模傳播,原因只能說是傳播者對謠言有一種潛在需要。只要想一想歷來被謠言攻擊的人大多數是那些有理由被別人暗暗嫉妒、卻沒有理由被公開詆毀的人物,我們就可明白其中奧祕了。謠言為傳播、信謠者而設,按接受美學的觀點,謠言的生命扎根于傳謠、信謠者的心底。如果沒有這個根,一切謠言便如小兒夢囈、腐叟胡謅,會有什麼社會影響呢?一切正常人都會有失落的時候,失落中很容易滋長嫉妒情緒,一聽到某個得意者有什麼問題,心裡立即獲得了某種竊竊自喜的平衡,也不管起碼的常識和邏輯,也不作任何調查和印証,立即一哄而起,形成圍啄。更有一些人,平日一直遺憾自己在名望和道義上的欠缺,一旦小人提供一個機會能在攻擊別人過程中獲得這種補償,也會在猶豫再三之後探頭探腦地出來,成為小人的同伙。如果僅止于內心的些微需要試圖滿足,這樣的陷落也是有限度的,良知的警覺會使他們拔身而走;但也有一些人,開始只是說不清道不明的內心對位而已,而一旦與小人合伙成事後又自恃自傲,良知麻木,越沉越深,那他們也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小人而難以救藥了。從這層意義上說,小人最隱祕的土壤,其實在我們每個人的內心,即便是吃夠了小人苦頭的人,一不留神也會在自己的某個精神角落為小人挪出空地。

 

  那么,到底該怎么辦呢?

 

  顯然沒有消解小人的良方。在這個棘手的問題上我們能做的事情很少。我認為,衣冠文物的群落至少應該取得一種共識︰這是我們民族命運的暗疾和隱患,也是我們人生取向的分道所在,因此需要在心理上強悍起來,不再害怕我們害怕過的一切。不再害怕眾口鑠金,不再害怕招腥惹臭,不再害怕群蠅成陣,不再害怕陰溝暗道,不再害怕那種時時企盼著新的整人運動的飢渴眼光,不再害怕幾個很想成名的人長久地纏著你打所謂名人官司,不怕偷聽,不怕恐嚇,不怕獰笑,以更明確、更響亮的模式立身處事,在人格、人品上昭示著高貴和低賤的界限。經驗證明,面對小人,越是退讓,麻煩越多。那么,只好套用一句熟語了︰我們死都不怕,還怕小人么?

 

  此外,有一件具體的事可做,我主張大家一起來認認真真地研究一下從歷史

到現實的小人問題。把這個問題狠狠地談下去,總有好處。

 

  想起了寫《吝嗇鬼》的莫裡哀。他從來沒有想過要根治人類身上自古以來就存在的吝嗇這個老毛病,但他在劇場裡把吝嗇解剖得那么透徹、那么辛辣、那么具體,使人們以後再遇到吝嗇或自己心底產生吝嗇的時候,猛然覺得在那裡見過,于是,劇場的笑聲也會在他們耳邊重新響起,那么多人的笑聲使他們明白人類良知水準上的事非。他們在笑聲中莞然了,正常的人性也就悄沒聲兒地上升了一小格。

 

  忘了是狄德羅還是柏格森說的,莫裡哀的《吝嗇鬼》問世以來沒有治好過任何一個吝嗇鬼,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只要經歷過演出劇場那暢快的笑,吝嗇鬼走出劇場後至少在兩三個星期內會收斂一點,不是吝嗇鬼而心底有吝嗇影子的人會把那個影子縮小一點,更重要的是,讓一切觀眾重見吝嗇行為時覺得似曾相識,然後能快速給以判斷,這就夠了。

 

  吝嗇的毛病比我所說的小人的痼疾輕微得多。鑒于小人對我們民族昨天和今天的嚴重荼毒,微薄如我們,能不能像莫裡哀一樣把小人的行為舉止、心理模式用最普及的方法袒示于世,然後讓人們略有所悟呢?既然小人已經糾纏了我們那么久,我們何不壯壯膽,也對著他們鼓噪幾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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